焦化厂生产安全要求,建筑厂房要求、消防灭火设施要求等,由耐火砖厂家整理分享。
1.焦化厂基本安全要求有:
(1)焦化设施的设计应保证安全可靠,对于危险作业、恶劣劳动条件作业及笨重体力劳动作业,应优先采取机械化、自动化措施。
(2)散发有害物质的设备应进行密闭,避免直接操作。
(3)焦化主体设施的设计和制造应有完整的技术文件,设计审查、焦化设施的验收,应有使用单位的安全部门参加。
(4)对焦化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操作培训,经考试合格,方可独立工作。对焦化作业人员,每隔1~2年应进行一次职业危害体检,体检结果记入“职工健康监护卡片”。对身患职业病、职业禁忌或过敏症,符合调离规定者,应及时调离岗位。
(5)存在危险物质的场地,应设醒目的安全标志。可能泄漏或滞留有毒、有害气体而造成危险的地方,应设自动监测报警装置。较高的通行、操作和检修场所,应设平台或防护栏杆。
(6)易燃、易爆或高温明火场所作业的人员禁止穿着化纤服装,易燃、易爆场所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。禁止使用轻油、洗油、苯类等易散发可燃蒸气的液体或有毒液体擦洗设备、用具、衣物及地面。
2.焦化厂厂房建筑应符合的要求包括:
(1)焦化生产的火灾危险性,根据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物质性质及其数量等因素分为甲、乙、丙、丁、戊类,并应符合有关规定。
(2)易燃与可燃性物质生产厂房或库房的门窗应向外开。油库泵房靠储槽一侧不应设门窗。容易积存可燃性粉尘的厂房、带输送机通廊的内表面应平整、易于清扫。
(3)安全出入口(疏散门)不应采用侧位门(库房除外),严禁采用转门。厂房、梯子的出人口和人行道,不宜正对车辆、设备运行频繁的地点,否则应设防护装置或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。生产区域必须设安全通道,安全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m,仅通向一个操作点或设备的不应小于0.8m,局部特殊情况不应小于0.6m。
(4)有爆炸危险的甲、乙类厂房宜采用敞开或半敞开式建筑,必须采用封闭式建筑时,应采取强制通风换气措施。
3.焦化厂各场所应设置的消防灭火设施有:
(1)粗苯、精苯储槽区。应设固定式或半固定式泡沫灭火设施,槽区周围应有消防给水设施。
(2)粗苯和精苯的洗涤室、蒸馏室、原料泵房、产品泵房、装桶间,精萘、工业萘、萘酐及焦油泵房,精萘和工业萘的转鼓结晶机室、毗啶储槽室、装桶间,均应设固定式或半固定式蒸汽灭火设施。
(3)管式炉炉膛及回弯头箱,萘酐生产中的汽化器、氧化器、薄壁冷却器,应设固定式蒸汽灭火设施。
(4)二甲酚、蒽、沥青、酚油等闪点大于120℃的可燃液体储槽或其他设备和管道易泄漏着火地点,应设半固定式蒸汽灭火设施。
焦化厂安全生产,焦炉需用使用耐久的耐火材料有,我公司生产的粘土砖、高铝砖、硅砖、硅质耐火球、轻质高铝砖、碳化硅浇注料、耐火泥浆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