烧结生产,烧结设备、设施安全要求,由耐火砖厂家整理分享。
1.烧结生产的一般安全要求有:
(1)车间主要危险源或危险场所,应设有“禁止接近”“禁止通行”或其他安全标志,安全色和安全标志应分别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。
(2)通道、走梯的出入口,不得位于吊车运行频繁的地段或靠近铁道,否则,应设置安全防护装置。
(3)需要跨越带式输送机、链板机的部位应设置过桥,烧结面积50m2以上的烧结机应设置中间过桥。水封槽上和沟上应设安全箅条或盖板,裸露的运转部分应设有防护罩、防护栏杆或防护挡板。吊装孔必须设置防护盖板或栏杆,并应设警告标志。
(4)行车及布料小车等在轨道上行走的设备,两端应设有缓冲器和清轨器,轨道两端应设置电气限位器和机械安全挡。厂房内、转运站、带式运输机通廊,均应设有洒水清扫或冲洗地坪和污水处理等设施。
(5)排水沟、池应设有盖板,砂泵坑四周应设置安全栏杆。应建立操作牌、工作票制度,以及停送电和安全操作确认制度。
(6)应建立严格的设备使用、维护保养和检修制度。设备检修或技术改造,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。多单位、多工种在同一现场施工时,应建立现场指挥机构,协调作业。
2.烧结生产的防火防爆安全措施有:
烧结生产的防火防爆安全措施主要包括:
(1)烧结生产车间应设有完整的消防水管路系统,确保消防供水。
(2)主要的火灾危险场所,应设有与消防站直通的报警信号或电话;配电室、电缆室(电缆垂直通道)、油库和磨煤室,应设有烟雾火灾自动报警器、监视装置及灭火装置、火灾报警系统宜与强制通风系统联锁。
(3)应采取防火墙、防火门间隔和遇火能自动封闭的电缆穿线孔等建筑措施。
(4)新建、改扩建的大型烧结球团厂的主控室,应设有集中监视和显示火警信号的装置。
(5)机头电除尘器应设有防火防爆装置。
(6)煤气加压站、油泵室、油罐区、磨煤室及煤粉罐区周围10m以内,严禁明火。在上述地点动火,必须征得安全保卫部门同意,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。
3.烧结生产中使用的动力设施安全要求有:
(1)厂内各种气体管道应架空敷设.易挥发介质的管道及绝缘电缆,不得架设在热力管道之上。各燃气管道在厂入口处,应设总管切断阀。燃气管道禁止与电缆同沟敷设,并应进行强度试验及气密性试验。应有蒸汽或氮气吹扫燃气的设施,各吹扫管道上,必须设防止气体串通的装置。
(2)厂内使用表压超过105Pa的油、水、煤气、蒸汽、空气和其他气体的设备和管道系统,应安装压力表、安全阀等安全装置,并应采用不同颜色的标志,以区别各种阀门处于开或闭的状态。
(3)使用煤气,应根据生产工艺和安全要求,制定高、低压煤气报警限量标准。煤气管道应设有大于煤气最大压力的水封和闸阀;蒸汽、氮气闸阀前应设放散阀,防止煤气反窜。煤气设备的检修和动火、煤气点火和停火、煤气事故处理和新工程投产验收,必须执行《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》。
(4)厂内供水应有事故供水设施。水冷系统应按规定要求试压合格,方可使用。水冷系统应设流量和水压监控装置,使用水压不得低于105Pa,出口水温应低于50℃。
(5)最低温度在0℃以下的场所,对间断供水的部件必须采取保温措施。
4.烧结原料场安全设施及安全规定有:
(1)原料场的安全措施
1)具有较好的工作照明和事故照明。
2)具有防扬尘设施。
3)具有停机或遇大风紧急情况时使用的夹轨装置。
4)具有车辆运行的警告标志。
5)具有升降、回转、行走的限位装置和清轨器。
6)行走机械的主电源采用电缆供电时应设电缆卷筒;采用滑线供电时应设接地良好的裸线防护网,并悬挂明显的警告牌或信号灯。
(2)原料场的安全规定。堆取科机和抓半吊车的走行轨道,两端必须设有极限开关和安全装置,两车在同一轨道、同一方向运行时,相距不应小于5m。运转中的破碎、筛分设备,禁止打开检查门和孔;检查和处理故障,必须停机并切断电源和事故开关。气力输送系统中的贮气包、吹灰机或罐车,均应设有安全阀、减压阀和压力表,其设计、制造和使用应符合国家现行压力容器的有关规定。气力输送或罐车送达的终点矿槽应予密闭,其上部应设置余压消除装置和除尘设施。检修吹灰机和罐车的罐体,以及打开罐体装料孔,必须预先打开卸压阀。
烧结设备安全生产还离不开耐火材料的长久使用,因此应选用科瑞生产的经久耐用的烧结设备用耐火材料,有:粘土砖、高铝砖、轻质保温砖、硅砖以及不定型耐火材料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