钢铁冶炼废钢铁水处理安全要求以及储运安全问题,由耐火砖厂家整理分享。
1.废钢处理有何安全要求?
(1)废钢应按来源、形态、成分等分类、分堆存放;人工堆料时,地面以上料堆高度不应超过1.5m。
(2)可能存在放射性危害的废钢,不应进厂。进厂的社会废钢,应进行分选,拣出有色金属件、易燃易爆及有毒等物品;对密闭容器应进行切割处理;废武器和弹药应由相关专业部门严格鉴定,并进行妥善的处置。
(3)炼钢厂一般应设废钢配料间与废钢堆场,废钢配料作业直接在废钢堆场进行的,废钢堆场应部分带有房盖,以供雨、雪天配料。混有冰雪与积水的废钢不应入炉。
(4)废钢配料间与废钢堆场,应设置必要的纵向与横向贯通的人行安全走道。废钢坑沿应高出地面0.5~1.0m,露天废钢坑应设集排水设施,地面废钢料堆应距运输轨道外侧1.5m以上。
(5)废钢装卸作业时,电磁盘或液压抓斗下不应有人;起重机的大车或小车启动、移动时,应发出蜂鸣或灯光警示信号,以警告地面人员等避让;起重机司机室应视野良好,能清楚观察废钢装卸作业点或相邻起重机作业情况。
2.铁水储运应注意哪些安全问题?
(1)铁水运输应用专线,不应与其他交通工具混行。
(2)向混铁炉兑铁水时,铁水罐口至混铁炉受铁口(槽)应保持一定距离;混铁炉不应超装,当铁水面距烧嘴达0.4m时,不应兑入铁水;混铁炉出铁时,应发出声响信号;混铁炉在维修或炉顶有人、或受铁水罐车未停到位时,不应倾动,当冷却水漏入混铁炉时,应待水蒸发完毕方可倾炉。
(3)混铁车倒罐站倒罐时,应确保混铁车与受铁坑内铁水罐车准确对位;混铁车出铁至要求的量并倾回零位后,铁水罐车方可开往吊包工位。
(4)混铁炉与倒罐站作业区地坪及受铁坑内,不应有水。凡受铁水辐射热及喷溅影响的建、梅筑物,均应采取防护措施。
(5)起重机龙门钩挂重铁水罐时,应有专人检查是否挂牢,待核实后发出指令,吊车才能起吊;吊起的铁水罐在等待往转炉兑铁水期间,不应提前挂上倾翻铁水罐的小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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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铁水预处理应注意哪些安全问题?
(1)铁水预处理设施,应布置在地坪以上;若因条件限制采用坑式布置,则应采取防水、排水措施,保证坑内干燥。
(2)往炼钢炉兑铁水时,铁水罐不应压在转炉炉口或电炉受铁槽上,人员应位于安全区域。
(3)采用CaC2与镁粉作脱硫剂时,其储粉仓应采用氮气保护;泄压时排出的粉尘应回收;该区域应防水、防火。CaC2仓附近区域,应设乙炔检测和报警装置。
(4)采用Na2CO3作脱硫粉剂时,应做好设备的防护,其粉尘中的Na2CO3,应回收利用。
(5)CaC2与镁粉着火时,应采用干碾磨氮化物熔剂、石棉毡、干镁砂粉等灭火,不应使用水、四氯化碳、泡沫灭火器及河沙等灭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