炼钢厂的电力供应系统安全规定、事故案例,由耐火砖厂家整理分享。
(1)炼钢厂供电应有两路独立的高压电源,当一路电源发生故障或检修时,另一路电源应能保证车间正常生产用电负荷。
(2)产生大量蒸汽、腐蚀性气体、粉尘等的场所,应采用密闭电气设备;有爆炸危险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,应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。
(3)转炉倾动设备应设有可靠的事故断电紧急开关;氧枪、副枪驱动,应设有事故电源(直流驱动采用蓄电池,交流驱动采用UPS电源),供事故断电时,将氧枪、副枪提出炉口。
(4)设在车间内部的变压器室,应设置100%变压器油量的储油设施。
(5)炼钢车间应根据工艺设备布置情况,适当配置安全灯插座,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V;在潮湿地点和金属容器内使用的行灯,其电压不应超过12V。
(6)电炉和LF精炼炉,其变压器室外墙短网开孔和支撑变压器母线排的主变压器墙,应采取防电磁感应发热的措施。
(7)电缆不应架设在热力与燃气管道上,应远离高温、火源与液渣喷溅区;必须通过或邻近这些区域时,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;电缆不得与其他管线共沟敷设。
(8)车间变电所与有火灾、爆炸危险或产生大量有毒气体、粉尘的设施之间,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。
◎事故案例
承德钢铁公司第二钢铁厂是以生产钢材为主的钢铁厂,位于承德市双滦区承德钢铁公司的西部,该厂于1988年7月1日正式投产,全厂1380人。1994年5月1日11时8分,在炼钢塔平台下的浇铸工李国立突然发现2号炉电缆线处起火,立即将起火情况告诉了浇铸组长安国利。安国利大喊“着火了”,值班调度长李长林听到后,迅速跑向电工组通知2号炉停电,并与电工李永胜各提2个灭火器奔向起火点进行扑救。由于火势已大,干粉灭火器已起不到作用,于是李长林赶紧报了警。11时25分,承钢消防队接警后,立即出动1辆消防车赶赴现场。由于火势已大,承钢消防队又于11时40分派出第2辆消防车,并向市消防支队报警。市消防支队接警后,迅速调集驻双滦区的二中队3辆消防车23人,一中队1辆消防车6人增援,于12时10分先后赶到火灾现场,经过全力扑救,12时30分火势得到控制,13时50分将大火全部扑灭。
火灾造成的损失:这起火灾烧毁1号、2号、3号转炉系统的主控室,配电室电器设备、配电枢48个,电抗器6台,低压配电屏8块,快速开关6块,微机柜2个,3个炉子交流屏40块,整流柜、蓄电池柜12决,整流变压器4台,直接经济损失192.5万元。
火灾是由高温钢渣飞溅到电缆线上引起的。工人操作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。
注:钢厂用耐火材料有:粘土砖、高铝砖、碳化硅砖、刚玉砖、硅线石砖、刚玉浇注料、刚玉莫来石砖等。